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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行第一届重庆大学“十佳心理委员”评选的通知

2017年12月06日 00:00

关于进行第一届重庆大学“十佳心理委员”评选的通知

各学院:

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一环。近年来,重庆大学着力打造“开心”系列心理健康服务体系,培养了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技能,又有责任心的心理委员。他们在有效预防大学生心理问题,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
为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,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三级体系,鼓励与表彰优秀的班级心理委员,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,展现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风采,增强学院之间的交流与学习,现将举办第一届重大“十佳心理委员”评选活动。

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全校现任班级心理委员

二、评选条件

  1. 品学兼优,热爱心理委员工作;

  2. 工作积极主动,责任心强,能够切实为学生服务;

  3. 在心理委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;对校、院、班级的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做出过突出贡献;

4.及时做好班级同学与校心理咨询中心、学院的上传下达工作,积极向同学们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和理念;积极了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,及时上报发现的异常情况;

5.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工作要求,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,积极组织心理健康活动,如班会、开心部落等。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亮点,主题明确,内容符合学生需求,效果突出;

6.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;

7.本学年学习成绩合格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支持心理委员的工作开展和参评准备。

2.此次评选分为初赛和复赛,初赛由各学院自主安排;复赛由每个学院上报1—2人至心理中心处参赛(学院本硕学生人数高于1500人报2名,学院本硕学生人数低于1500人报1人)。逾期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

3.请根据评选条件和《重庆大学“十佳心理委员”申请表》,准备好相应的材料,并于12月14日下午五点前将参评材料交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(电子材料发至邮箱956450184@qq.com)。报名截止后,中心将组织专业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,该分数计入参评总分。

4.中心将根据参评情况,组织现场展示和答辩(时间暂定为12月21日下午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)。该环节得分和申报材料的得分构成总分。评选出10名十佳心理委员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  1. 严禁在评选中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,今后三年不得参评。

  2. 各班级心理委员要切实将本次评选工作作为宣传教育的契机,通过评选认真查找工作的不足之处,积极学习优秀心理委员的经验,推动全体心理委员的稳定发展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对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和奖金,以资鼓励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沙坪坝校区(B区勤工楼1楼):向青青  手机:18580004672    邮箱:956450184@qq.com

虎溪校区(兰园四幢103室):王群   手机:15823885461

党委学生工作部

2017年11月27日

附件:十佳心理委员申请表20171206xinliweiyuan